监理中心顺利完成多家钢铁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
发布日期:2017-11-17 访问数:7763次 来源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﹝2016﹞81号)要求,2017年12月31日前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和长三角、珠三角重点区域完成钢铁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。2017年7月27日,环保部发布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》(HJ 846—2017),全面推进钢铁行业排污许可制度改革。
我院监理中心自9月以来,陆续承接淄博、泰安、济宁等地市多家钢铁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咨询服务项目。我中心人员认真学习钢铁行业技术规范、国家及省内污染物排放标准,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为基础,现场实地核实企业生产环节、生产设备、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口,收集车间第一手生产数据进行分析计算。同时,按照技术规范要求,向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,帮助企业有效执行后续自行监测及相关环保信息的记录工作。并且,根据各地市环保局要求,进一步细化核算内容,做好总量控制指标与许可排放量的转换衔接。各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均按时完成,由各地市环保局审批后通过,顺利获得排污许可证。
该项工作的开展,由企业自发主导,我院以扎实的业务水平、精准的政策解读及有效的沟通渠道,更为高效、专业的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。在工作过程中,中心人员不断贴近企业,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,进一步探索“环保管家”服务模式,为“环保管家”的下一步推展奠定基础。
环境监理中心 李玉涵